法律文書寫作(五)
法律文書寫作(五)
四、第二審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應當涉及哪些內容?
第二審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重要應當寫明如下內容:(1)概述原判決的基本內容,即認定的事實、證據(jù)、理由和判決成果;(2)概述上訴(或者抗訴)的重要理由和辯護的重要意見;(3)概述人民檢察院在二審中提出的意見;(4)寫明經(jīng)二審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;(5)寫明二審據(jù)以定案的證據(jù);(6)對上訴或抗訴理由與原判有爭議的內容進行分析論證。
五、再審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重要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再審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重要應當寫明如下內容:(1)概述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、證據(jù)、判決理由和判決成果。(2)概述再審中原審被告人的辯解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。如果人民檢察院在再審中提出新的意見,也應一并寫明。(3)寫明再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(jù)。
一、第一審民事判決書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根據(jù)國內《民事訴訟法》第138條的規(guī)定,第一審民事判決書應當寫明:(1)案由、訴訟祈求、爭議的事實和理由;(2)判決認定的事實、理由和合用的法律根據(jù);(3)判決成果和訴訟費用的承當;(4)上訴期間和上訴法院。判決書由審判人員、書記員簽名,加蓋人民法院印章。
二、第一審民事判決書事實部分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根據(jù)國內《民事訴訟法》第138條的規(guī)定,第一審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應當寫明:當事人的訴訟祈求、爭議的事實和理由;判決認定的事實和證據(jù)。
三、第一審民事判決書理由部分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理由是根據(jù)事實和法律,對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公正、合理的評估、判決的重要根據(jù)。第一審民事判決書的理由由兩部分構成,即判決的理由和所合用的法律條文。
四、簡述第一審民事判決書判決成果的寫作規(guī)定。
書寫第一審民事判決書的判決成果,規(guī)定做到明確、具體、完整。明確,就是主文要明確地指出解決當事人之間糾紛的結論。具體,就是主文決定的事項必須具體的,應具體到如何履行,何時履行。完整,就是主文決定的事項要所有交代清晰,不要有漏掉。
五、第二審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重要應當明哪些內容?
第二審民事判決書是針對第一審民事判決收書認定的事實和證據(jù)來寫的,重要應當闡明:(1)原審認定的當事人之間爭議的重要事實和判決成果;(2)上訴人提起上訴祈求的重要理由,被上訴人的重要答辯,第三人的意見;(3)二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(jù)。
六、第二審民事判決書的理由部分重要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第二審民事判決書理由部分重要應當寫明:(1)對一審判決與否對的作出結論;(2)對上訴人的上訴理由與否有理進行論證;(3)闡明維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;(4)判決所合用的法律。
七、再審與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重要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一方面,應概括寫明判決認定的重要事實、理由和判決成果;簡述當事人提出的重要意見及其理由和祈求;另一方面,寫明經(jīng)人民法院再審認定的事實和理由。
八、民事調解書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根據(jù)國內《民事訴訟法》第89條的規(guī)定,調解達到合同的,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。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祈求、案件事實和調解成果。調解書由審判人員簽名,加蓋人民法院
一、簡述行政訴訟中行政爭議的特點。
在行政訴訟中,行政爭議的特點是,爭議雙方中必有一方為國家機關,如公安機關、稅務機關、土地管理機關等。另一方則是從屬于這個行政機關的行政管理權力之下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她組織。
二十一、什么是提請復核意見書?
是指公安機關規(guī)定復議的意見未被同級人民檢察院接受,并覺得同級人民檢察院的復議決定有錯誤時,向上級人民檢察院聲明理由,祈求對案件重新審核而制作的文書。
一、簡述人民檢察院的刑事訴訟文書和刑事案件的工作文書
人民檢察院的刑事訴訟文書是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,按照刑事訴訟程序辦理案件時制作的文書。刑事案件的工作文書,是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,依國內刑事訴訟程序,按內部制度、規(guī)定,進行內部祈求、報告、研究討論、審查、批準、登記等項工作中形成的法律文書。
二、按照文書的訴訟階段和性質、作用的不同,人民檢察院法律文書可以分為幾類?
按照文書的訴訟階段和性質、作用的不同,人民檢察院法律文書可以分為:備案文書,偵查文書,審查批捕和其她強制措施文書,審查起訴和出庭文書,抗訴文書,監(jiān)所檢察和法律監(jiān)督文書,控告申訴檢察和刑事補償文書,審批延長辦案期限文書,辯護代理文書和其她文書。轉貼于:自學考試
三、制作起訴書敘寫案件事實應當注意哪些問題?
起訴書敘寫案件事實重要應當注意如下幾種問題:(1)論述事實要客觀、精確。起訴書論述的犯罪事實,必須是與犯罪事實自身具有同一性。(2)論述事實必須要素完整。事實要素重要涉及犯罪時間、地點、通過、手段、目的、動機、情節(jié)、危害后果等。(3)論述事實必須層次分明。多種犯罪行為的事實安排順序不盡相似。一般常用的有“先重后輕順序”、“客觀過程順序”和“被告人順序”等。(4)敘寫事實要對的解決特殊問題。一是注意保守黨和國家機密;二是不寫有傷風化的情節(jié);三是有自首、立功體現(xiàn)的,在論述犯罪事實之后,也應一并敘明;四是波及非本案被告人的人員姓名時,應按具體狀況,妥善解決。五是共同犯罪案件,一名或數(shù)名共犯在逃的,寫該在逃犯姓名時,可在姓名之后用括號注明“另案解決”。
四、制作起訴書論述理由應當注意哪些問題?
論述起訴書的理由重要應當注意如下幾種問題:(1)精確概括犯罪行為的本質屬性。(2)精確引用法律。(3)精確論述定罪懲罰的傾向性意見。(4)精確寫明起訴決定。
一、簡述第一審刑事判決書事實部分涉及的內容。
根據(jù)《法院刑事訴訟文書樣式(樣本)》的規(guī)定,第一審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涉及如下內容: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實和證據(jù);被告人的供訴、辯護和辯護人的意見;經(jīng)法庭審理查明的事實和據(jù)以定案的證據(jù),并分四個自然段書寫,以充足體現(xiàn)控辯式的審理方式。
二、第一審刑事判決書論述事實,應當寫清哪些要素?
第一審刑事判決書敘寫事實時,應當寫明案件發(fā)生的時間、地點、被告人的動機、目的、手段,實行行為的過程、危害成果以及被告人在案發(fā)后的體現(xiàn)等內容,并以與否具有犯罪構成要件為重點,兼敘影響定性解決的多種情節(jié)。
三、第一審刑事判決書的判決理由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理由是判決的靈魂。判決理由應當寫明下列內容:(1)擬定罪名,應以國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執(zhí)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擬定罪名的規(guī)定為根據(jù)。(2)確認量刑情節(jié)。(3)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的應當表達肯定;不構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當?shù)?,應當有理有?jù)地作出分析認定;對于辯解、辯護的重要理由,應當據(jù)理表白與否予以采納。(4)確認辯解、辯護理由與否被采納。(5)寫明判決的法律根據(jù)。
四、第二審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應當涉及哪些內容?
第二審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重要應當寫明如下內容:(1)概述原判決的基本內容,即認定的事實、證據(jù)、理由和判決成果;(2)概述上訴(或者抗訴)的重要理由和辯護的重要意見;(3)概述人民檢察院在二審中提出的意見;(4)寫明經(jīng)二審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;(5)寫明二審據(jù)以定案的證據(jù);(6)對上訴或抗訴理由與原判有爭議的內容進行分析論證。
五、再審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重要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再審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重要應當寫明如下內容:(1)概述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、證據(jù)、判決理由和判決成果。(2)概述再審中原審被告人的辯解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。如果人民檢察院在再審中提出新的意見,也應一并寫明。(3)寫明再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(jù)。
一、第一審民事判決書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根據(jù)國內《民事訴訟法》第138條的規(guī)定,第一審民事判決書應當寫明:(1)案由、訴訟祈求、爭議的事實和理由;(2)判決認定的事實、理由和合用的法律根據(jù);(3)判決成果和訴訟費用的承當;(4)上訴期間和上訴法院。判決書由審判人員、書記員簽名,加蓋人民法院印章。
二、第一審民事判決書事實部分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根據(jù)國內《民事訴訟法》第138條的規(guī)定,第一審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應當寫明:當事人的訴訟祈求、爭議的事實和理由;判決認定的事實和證據(jù)。
三、第一審民事判決書理由部分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理由是根據(jù)事實和法律,對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公正、合理的評估、判決的重要根據(jù)。第一審民事判決書的理由由兩部分構成,即判決的理由和所合用的法律條文。
四、簡述第一審民事判決書判決成果的寫作規(guī)定。
書寫第一審民事判決書的判決成果,規(guī)定做到明確、具體、完整。明確,就是主文要明確地指出解決當事人之間糾紛的結論。具體,就是主文決定的事項必須具體的,應具體到如何履行,何時履行。完整,就是主文決定的事項要所有交代清晰,不要有漏掉。
五、第二審民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重要應當明哪些內容?
第二審民事判決書是針對第一審民事判決收書認定的事實和證據(jù)來寫的,重要應當闡明:(1)原審認定的當事人之間爭議的重要事實和判決成果;(2)上訴人提起上訴祈求的重要理由,被上訴人的重要答辯,第三人的意見;(3)二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(jù)。
六、第二審民事判決書的理由部分重要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第二審民事判決書理由部分重要應當寫明:(1)對一審判決與否對的作出結論;(2)對上訴人的上訴理由與否有理進行論證;(3)闡明維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;(4)判決所合用的法律。
七、再審與事判決書的事實部分重要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一方面,應概括寫明判決認定的重要事實、理由和判決成果;簡述當事人提出的重要意見及其理由和祈求;另一方面,寫明經(jīng)人民法院再審認定的事實和理由。
八、民事調解書應當寫明哪些內容?
根據(jù)國內《民事訴訟法》第89條的規(guī)定,調解達到合同的,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。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祈求、案件事實和調解成果。調解書由審判人員簽名,加蓋人民法院
一、簡述行政訴訟中行政爭議的特點。
在行政訴訟中,行政爭議的特點是,爭議雙方中必有一方為國家機關,如公安機關、稅務機關、土地管理機關等。另一方則是從屬于這個行政機關的行政管理權力之下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她組織。